財政部關稅總局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20073&ctNode=10903


一般出入境問題(民國93730)


旅客攜帶黃金、外幣、新台幣及人民幣入、出境時,應如何辦理通關手續?其有關規定如何?


 (一)入境部份:


1.黃金:旅客攜帶黃金入境不予限制,但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如所攜黃金總值超過美幣二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2.外幣:旅客攜帶外幣入境不予限制,但超過美幣一萬元等值現金者,應於入境時繕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未經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額部分沒入之。


3.新台幣:旅客攜帶新台幣入境以六萬元為限,如所帶之新台幣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入。


4.人民幣:旅客攜帶人民幣入境以二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應自動向海關申報;超過部分,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二)出境部分:


1.黃金:旅客攜帶黃金出口不予限制,但應於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如所攜黃金總值超過美金二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2.外幣:旅客出境攜帶超過美幣一萬元等值現金者,應向海關報明登記。未依規定報明登記者,其超額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3.新台幣:旅客出境攜帶新台幣以六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應在出境前事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出。


4.人民幣:旅客出境攜帶人民幣以二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雖向海關申報,仍僅能於限額內攜出;申報不實者,其超過二萬元部分沒入之













連絡電話



(02)25505500#2944 



維護單位



查緝處第1 



張貼日期



民國93730  



 


(三)何謂入境旅客紅綠線通關


(一)空運入境旅客行李實施紅綠線通關,入境旅客可依自己攜帶行李狀況,自行選擇經由綠線檯或紅線檯通關,海關對於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旅客,原則上不檢查,但發現1.電腦資料顯示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或2.發覺形跡可疑,或發現有3.其他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情事時,將改至紅線檯通關,或由綠線檯關員檢查。


(二)依照規定,入境旅客攜有管制或其他限制輸入之物品,或有下列應向海關申報事項者,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


1.攜帶之煙、酒超逾免稅限量(菸二00支雪茄二十五支菸絲一磅酒一公升)者。
2.
攜帶物品之總值逾越新台幣二萬元免稅限額者。
3.
攜帶超逾美幣一萬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現鈔者。
4.
攜帶新台幣逾六萬元者。
5.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者
6.
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者。
7.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類產品者。
8.
有後送行李(不隨身行李)者。
9.
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者。


如旅客不遵照規定,而選擇綠線檯通關時,如經查獲攜有應稅、管制、限制輸入物品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將依據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為防止旅客攜帶毒品、槍械等危安物品或商銷物品闖關,海關已準備好各項防制措施,例如裝置托運、手提行李X光檢查儀器及成立緝毒犬,並將高危險群旅客鍵入電腦,與檢警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掌握可疑旅客資訊,另成立行李檢查督導小組,藉助科學儀器、電腦資訊、情報蒐集、人員訓練及經驗傳承,嚴防走私漏稅,務請各位旅客遵守有關規定,切勿存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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