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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考試項目

華語導遊

外語導遊

華語領隊

外語領隊

實務一
1.導覽解說
2.航空票務
3.急救常識
4.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
5.國際禮儀
6.觀光心理與行為
1.導覽解說
2.航空票務
3.急救常識
4.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
5.國際禮儀
6.觀光心理與行為
1.領隊技巧
2.航空票務
3.急救常識
4.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
5.國際禮儀
1.領隊技巧
2.航空票務
3.急救常識
4.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
5.國際禮儀

實務二
1.觀光行政與法規
2.兩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4.兩岸現況認識
1.觀光行政與法規
2.兩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3.兩岸現況認識
1.觀光法規
2.入出境相關法規
3.外匯常識
4.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訂型化旅遊契約
5.兩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6.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7.兩岸現況認識
1.觀光法規
2.入出境相關法規
3.外匯常識
4.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訂型化旅遊契約
5.兩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6.兩岸現況認識

觀光資源概要
1.台灣歷史
2.台灣地理
3.觀光資源維護
1.台灣歷史
2.台灣地理
3.觀光資源維護
1.世界歷史
2.世界地理
3.觀光資源維護
1.世界歷史
2.世界地理
3.觀光資源維護

外語
不考英, 日, 法, 德, 西班牙, 韓語不考英,日,法,德,西班牙










 
* 成績計算:
( 1 ) 外語導遊: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佔75%、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25%
總成績滿60分及格,口試不及格不錄取,導遊第一試及格不能保留,次年需重考;華語導遊不需口試,計算方式同領隊。
( 2 ) 領隊:總成績滿60分及格,採平均計算。有一科0分 ( 缺考 ) 或外語成績未達50分者,均不錄取。
考試及格後,尚須觀光局舉辦職前訓練合格,才取得正式執行業務的工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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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國語言天才彼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